生命有限   感动无限

音乐路上   里歌相伴

首页 >> 乐器资讯 >>乐器招标 >> 杭州市萧山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音乐器材项目
详细内容

杭州市萧山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音乐器材项目

项目概况

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音乐器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采购响应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采购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37-01

项目名称: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音乐器材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656306元

最高限价(元):656306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下属学校音乐器材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56306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公告转载: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03227 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f4dd51a0163b11ed86b29751adcb66c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采购的说明:①电子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与本公告期限一致。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开发区教育指导中心

地 址:萧山区建设二路1503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汉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239700

质疑联系人:缪小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39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盛浙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盈丰街道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1幢6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燕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838566

质疑联系人:吴嘉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385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萧山区财政局

地址:萧山区人民路318号

传真:0571-82756122

联系人 :汤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27561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技术支持: 里歌蓝海互联 | 管理登录
seo seo